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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时代文明实践︱深入学习宣传宪法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——江宁区利源中路幼儿园法制宣传周活动

发布时间:2019/12/16 9:45:13 作者:校管理员 浏览量:1233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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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,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”普法规划,结合12月4日宪法宣传月,我园进行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”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,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大力促进校园管理要以法治校、以法治教促进广大教师依法育人、育人尊法提高教师师德优先、能力为重、幼儿为本、终身学习的专业素养。

一、领导重视,加大力度。

首先建立得法、得力的工作小组由毛应翠园长、法制副园长周叶、总务主任马顺丽及安委会核心组员组成了法制宣传月的工作小组。为了端正思想,更好、更有效地组织、指导好此次的法制宣传,小组成员先行学习相关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南京市未成年人管理条例》、《教师法》《学生伤害事故管理条例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制知识。以保证工作小组人员熟知法律精神,更好地把握法的尺度,确保此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 

二、形式多样,内容丰富。

活动围绕动态宣传、静态宣传、互动宣传,三种途径开展,从形式到内容多层次普及教职工的法律知识,提升教职工的法律意识。

环境宣传

幼儿园的LED电子屏设计法制专栏,向全体教师和家长宣教《教师法》《南京未成年人条例》等法律知识。在幼儿园门厅拉横幅“学习宪法、宣传宪法、尊法守法”、“以情动人、以理服人、以法育人。”结合展板在门厅宣传“12.4宪法宣传月”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家长、幼儿、教师宣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

教师自学

  将教师法律学习融入周二中午教师课程审议,课程审议前20分钟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知识,进一步促进教师明白:“幼儿园应将保护幼儿生命,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”树立健康是1,其他是0的安全思想。

律师讲法

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虐童事件,邀请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进园为大家讲解此次事件中,教师侵犯的哪些法律,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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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系列的法律知识学习之后,老师们带着警醒的态度的写下此次感触颇深的法制学习的心得体会,针对社会上出现的虐童事件谈谈自己的看法,反思自己在日常教育中是否出现不合适的行为,在今后的工作中用什么样的方式严以律已。   

此次法制宣传月的活动虽然接近尾声,但是法制精神和法律意识不能忘,坚持以情动人、以理服人、以法育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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